(一)基本条件
1、男性,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志愿投身消防救援事业。
4、身体条件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心理健康,无不良嗜好。
(二)岗位条件
1、年龄在18至26周岁(1998.9月30日以后至2006.9月30日以前)的中国男性公民。
2、具备消防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中专、职业技术学校等同等学历。
3、同等条件下,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化学历、退役军人、具备消防相关专业国家职业资格证者或有抢险救援相关技能者优先录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收
1、曾受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的。
3、有吸毒、盗窃等不良行为记录的。
4、被执法执纪部门立案正在审查的。
5、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