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教育部“四不准”工作要求的公告
各教学单位、2022届毕业生:
为切实维护毕业生就业权益,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再次重申教育部 “四不准”的就业工作要求,即: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学校各毕业生就业工作参与者务必严格遵守“四不准”要求,请全校广大师生进行监督,如发现违规情况,请立即向学校毕业生就业办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0371-68787286、68787296、69084189
监督举报邮箱:hkdjyb@163.com
黄河科技学院就业办
202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