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将通过军队人才网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初审,确认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一般2天左右反馈初审结果。申请报名资格条件初审并通过初审的,不能修改报名信息或者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内资格条件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5月12日18:00至5月14日18:00期间资格条件初审未通过的,不能修改报名信息或者改报其他岗位,但可按要求修改完善相关证明材料后再次提交审核。资格条件初审截止时间为5月14日18:00,报考人员未通过资格条件初审的,不予安排参加理论考试等后续招考程序。
资格条件初审范围包括身份信息、文化程度、所学专业、职业资格、户籍所在地、政治面貌、工作经历等情况,报考人员需根据报考岗位具体要求,相应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本人页、党员身份证明、毕业证、驾驶证、职业技能资格证书、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社保缴纳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JPG文件格式,同一条件下有多项材料的,需合并为1个,文件大小控制在100KB至500KB之间)。
符合理论考试加分优待政策的军烈属等人员,可随资格条件初审材料一并上传加分申请(主要说明有关加分情形),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烈士证明书、军人因公牺牲证明书、军人病故证明书、退役军人证、聘用合同、劳动合同、表彰奖励证书、执行相关任务证明,以及需要证明报考人员关系的相关材料(比如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等),经用人单位初审合格的理论考试成绩享受加分优待。其中,报考人员为现役军人、当年退役军人和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配偶子女的,只需在报名系统“军烈属等人员”栏目中据实填报身份类别,无需上传与有关军队人员关系的证明材料。用人单位依据报考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通过军事人力资源信息系统核实确认报考人员与有关军队人员的关系类别。请有关军队人员自行通过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查核军事人力资源信息系统中本人“配偶情况”、“重要社会关系”栏目中的报考人员相关信息,如有错漏,须在5月20日前,联系用人单位线下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与报考人员的关系类别。凡未在报名系统“军烈属等人员”栏目中填报身份类别,或者填报身份类别与实际不符,或者逾期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不符合加分优待条件。
具体加分政策是:①军队烈士的配偶子女、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加10分。②现役军人、当年(2024年)退役军人、在职病故军人和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配偶子女,在军队工作年限满5年的社会用工(截至2024年5月),以及服役年限满5年的退役军人(截至2024年5月),加5分。③参加由中央军委或者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批准的作战、有作战背景的军事行动、非战争军事行动的社会用工和退役军人,经派出用人单位鉴定表现突出的,加5分。其中,属于军队烈士和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的,加15分;属于现役军人、当年(2024年)退役军人、在职病故军人和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配偶子女的,加10分。报考人员同时符合上述各项规定加分情形的,理论考试成绩加分分数不累计,按照最高情形确定。
报考2024年火箭军专业技能类文职人员不收取报名费。
资格条件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用人单位将取消其考试、考核及录用资格。
5月下旬,由用人单位组织理论考试,报考人员到军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参加理论考试。理论考试时间地点以用人单位电话、短信、邮件等通知为准,请保持相关联络方式畅通,报考人员也可电话咨询报考单位。理论考试结束后,按照岗位计划招考比例,根据理论考试成绩(含政策加分)由高到低确定入围人员名单。
5月底至6月上旬,用人单位或其上级单位对入围人员的身份户籍、学历专业、职业资格、政治面貌、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复审,按照规定组织技能考核,具体时间和要求由用人单位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入围人员。技能考核成绩确定后,由用人单位现场告知报考人员考核成绩。未入围人员和资格条件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参加技能考核。
理论考试、技能考核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按照百分制折算,其中理论考试成绩(含政策加分)占40%、技能考核成绩占60%。用人单位按照计划招考人数1:1.2的比例,根据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预选对象,其中,技能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作为预选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技能考核成绩、理论考试成绩确定排名。
体检在规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可以在接到体检结果3日内,通过用人单位向承检医疗机构申请一次复检。其中,对于可通过服用药物或者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承检医疗机构不予复检,体检结论以初检结论为准。
预选对象的政治考核,按照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政治考核以考核本人政治思想表现为主,重点考核拥护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重大原则问题、重大政治斗争中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和现实表现,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道德品质、宗教信仰、社会交往、诚实守信和出国(境)等情况,以及家庭成员、配偶的父母、未共同生活的兄弟姐妹的政治背景和违法犯罪等情况。
对体检和政治考核结论为通过的预选对象,用人单位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排名,按照招考岗位计划人数确定拟录用对象名单,并通过军队人才网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选,按权限审批录用。新录用人员通过审批后,用人单位应当及时通知其到岗工作,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用合同期限按照军队文职人员聘用合同管理有关规定执行,起始日期从报到之日起算。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招考岗位要求学历和职业资格,以及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新录用人员,取消录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