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拟招聘岗位工作。
(三)具备报考专业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按照招聘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五)招聘范围及对象
1、博士研究生:普通高等教育本科起点,并同时取得相应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不受毕业年限限制,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
2、硕士研究生:应聘人员为2024年应届毕业生或处于择业期内近三年毕业的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医疗专业须取得医师资格证(或成绩单)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3、本科生:应聘人员为2024年应届毕业生或处于择业期内近三年毕业的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须取得相应资格证(或成绩单)。
4、护理专业要求2024年应届毕业生。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高中起点全日制)。
5、实用性人才:各专业长期招聘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中级职称、本科学历以上的高级职称人才。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近5年内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应届毕业生除外),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6、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