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热爱教育事业。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乐于奉献;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条件,具有科研创新能力,统招硕士以上学历(特别优秀的可以放宽到统招本科、非统招硕士);相应岗位需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具体要求以《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为准)。
5、教师岗位原则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副高以上职称人员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5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度放款)。
6、同等条件下,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者优先;专业岗位具有对应岗位工作经验者优先;管理干部岗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及对应岗位工作经验者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