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17日—2024年7月1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需将以下材料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邮箱wtjtrczp@163.com进行报名。(压缩包名称:姓名+应聘岗位)。每名应聘者只限报名1个岗位,多报无效。
(1)下载《开封智慧健康职业学院(筹)应聘人员报名表》 (附件二)。如实填写表格中内容(附照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本人自本科起所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需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取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及学位证的应聘人员务必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限2024年8月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
(4)发表论文网上检索证明及科研项目结项证书;
(5)中、高级职称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6)校级以上获奖证书及各类资格证书;
(7)应聘辅导员须提供中共党员证明材料、担任主要学生干部证明;
(8)高校任教或相关专业所需工作经历证明;
(9)个人征信报告;
(10)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11)彩色免冠电子证件照片(限200K以下)。
以上资料扫描件均为PDF格式,图片均为JPG/JPEG格式。
(二)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对求职者的年龄、学历、专业、职称、从业资格、工作经验、工作年限等进行审查。报名人员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发送报名材料的,按报名无效处理。资格审查期间,资格审查结果为“退回补充资料”的人员,应根据报名职位要求及时补充完善相关资料。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的人员,将不再通知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本次招聘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报名者与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及其他舞弊行为的,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组织考试
1.笔试
笔试为选择性考试环节。如需组织笔试,将适时在开封市人力资源网发布笔试公告。
2.面试
面试为必备性考试环节。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1)教师类岗位:采取专业技能测试(专业课试讲)+综合素质面试的形式进行考试。满分100分,专业技能测试(专业课试讲)70分,综合素质面试30分。
①专业技能测试(专业课试讲)。采取板书课程试讲的形式,应试者面试当天根据应聘岗位现场随机抽取教材章节进行试讲,备课时间为15分钟。试讲主要考察应试者的专业理论功底、教学设计、讲课思路、语言表达、教师气质、板书等要素等。试讲时间10分钟。
②综合素质面试。在专业课试讲后进行综合素质面试,由评委组拟定面试题目对应试者进行提问,同一类岗位的应试者使用相同的一组题目。主要对应试者的综合能力、应变能力、岗位匹配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要素进行测试。面试时间5分钟。
(2)辅导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考试。主要考核应试者的专业技能评价及综合素质评价。包括应试者仪容仪表、专业技能、逻辑思维、心理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等,面试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
(3)行管类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考试。主要考核应试者的专业技能评价及综合素质评价。包括应试者仪容仪表、专业技能、逻辑思维、心理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等,面试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
(四)成绩确认
1.教师类岗位: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阶段人员名单。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进入体检、考察人员。
2.辅导员岗位: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进入体检、考察人员。
3.行管类岗位: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进入体检、考察人员。
(五)体检
对入围人选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要求市级三甲医院。对不参加体检者,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因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按照该招聘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六)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对具备组织考察条件的入围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学习和工作表现、社会信用情况、遵纪守法情况、工作认可程度等方面。同时进行资格复审,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与本人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对考察结果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按照该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对拟聘用人员在开封市人力资源网、开封市人力资源发展集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按国家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聘用人员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如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按照该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九)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享受工资、保险(五险一金)、各项福利待遇(餐补、工会福利,定期体检等)、根据需要按照学校规定申请教职工公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