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往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大学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一致或相近,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合格证书(优秀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除外)。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人格魅力,具备教师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能胜任班主任工作者优先。
3.在职优秀教师,有毕业班教学经历,教学业绩优秀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
4.市、县级高中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学科竞赛教练、高级教师、特级教师、教学业绩特别突出者等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5.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6.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师范院校毕业、研究生学历、持有教师资格证者、985或211大学毕业生优先录用。
7.能熟练使用office系列办公软件;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沟通协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