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管理岗位及任职要求
1.教务、德育副校长各1名
2.教务处、德育处 、招生办、校办 、总务处副主任各1名
任职要求:
1.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扎实,熟识基础教育规律,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和良好的执行力,具有开创精神与出色的领导能力。
2.教育或管理类及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一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副校级要求具备6年以上普通高中同级别及以上管理岗位工作经验;副主任具有普通高中相关岗位副职及以上任职3年以上工作经验;
(二)教师岗位及任职要求
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心理健康学科教师若干名。
任职要求
1.在职教师
(1)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类专业。
(2)具备相应学科高中一轮循环的工作经验,省、市、区级优质课教师优先录用。
(3)年龄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2.应届优秀毕业生
应届师范类院校优秀毕业生,且需持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书(含合格证明),所学专业要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或专业)一致。
3.基本待遇
(1)薪资待遇: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竞赛指导老师工资面议。
(2)五险一金:实习期满,正常缴纳教师个人五险一金。
(3)职称晋升:职称评优晋级按照国家规定教师的体制进行。
(4)食宿:分配教师公寓,发放生活补贴。